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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齡前幼兒育兒津貼補助 取消排富規定

2022/11/17

  為照顧更多育兒家庭,減輕家長負擔,提升幼兒教保服務品質,爰於現行少子女化計畫各項策略推動基礎上,自112年1月起,行政院核定新增下列政策措施: 

育兒津貼不排富(含5歲幼兒未就學給補助)

 1、配合少子女化計畫之推動,育兒津貼採漸進式調整作法,108 年8月起,發放對象由0至2歲延伸至未滿5歲幼兒,110年8月 起,領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也可申領,又自111年8月起,第 1胎每月發放新臺幣(以下同)5,000元、第2胎6,000元、第3胎 7,000元。

 2、為全面支持學齡前幼兒家庭,自112年1月起,育兒津貼取消排富規定,家庭綜所稅率20%以上者亦可申領;另5至未滿6歲幼 兒就學補助,亦將擴及至未就學之幼兒,相關申領作業與目前相同均透過資訊系統辦理。